人身意外伤害保险

发布时间:2013-08-20信息来源:信息部

        投保范围: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、身体健康、能正常学习、生活、工作或劳动的自然人。
保险责任: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致身故、残疾、烧伤时,均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给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