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

发布时间:2013-08-20信息来源:信息部

        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(不含港、澳、台地区)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,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。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,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,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负责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