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·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---三适当原则要谨记
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——推动高质量发展,提振投资者信心
发布时间:2024-05-16信息来源:英大财险
一、“三适当”原则含义
“三适当”原则即把合适的产品和服务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。强化“三适当”原则,不仅是切实满足金融消费者的多元化投资需求,更是在于构筑一道坚实屏障,维护金融消费者的消费安全。
二、金融机构工作遵循原则
1. 适当性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,必须充分了解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、投资知识和经验,确保所推荐的产品或服务与消费者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。这样可以避免金融机构滥用市场地位,向消费者推销不适合他们的产品,从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。
2. 合法性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时,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,确保所有业务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。这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的秩序,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,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3. 风险可控性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,对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,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。这有助于降低金融市场的风险,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,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。
三、消费者风险提示
金融“三适当”原则是保护消费者权益、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。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时,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,如投资方向、投资偏好、风险承受能力等,如实填写风险调查问卷,不要为了获取过高收益而故意隐瞒或夸大自已的风险承受能力,要认真阅读测评结果,理解自已的风险等级和投资范围,购买不高于自身风险等级的产品;消费者在金融机构选择上,应该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,确保从正规合法渠道购买产品,并在购买产品时要了解产品结构、产品申赎、产品期限、产品流动性、认真阅读合同材料,知悉权利与义务;审慎对待合同签署、风险测评、双录等重要环节。消费者应当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意识,理性投资,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