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伤保险与意外险相补充
发布时间:2022-03-18信息来源:信息部
案情简介。
合肥某商贸公司的员工高某在骑车上班途中,避让行人,不慎摔倒受伤,导致右前臂受伤流血,后前往医院治疗,医院初步诊断为右前臂外伤,清创缝合后回家休养。一周后,高某右手臂仍然疼痛难忍,不见好转,故再次前往检查,诊断为右孟氏骨折,住院手术治疗,治疗费用达三万余元,一年后还需做二次手术。高某向单位要求补偿,单位告知其不属于工伤,只能自行承担损失。
案例分析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:“在上下班途中,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、客运轮渡、火车事故伤害的”应当认定为工伤,高某虽是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但系单方事故,本人负全部责任,故本次事故不属于工伤,单位没有赔偿责任。值得庆幸的是,高某购买了意外保险,最终从保险公司报销了医疗费用。
风险提示
目前,电动车是很多人选择的出行方式,有成本低廉、方便迅速等优势,但是电动车本身没有防护,一旦发生意外,往往会导致驾驶人受伤,手腿骨折者较为多见。因此,如能用意外保险转嫁风险,是民众一种较好的选择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