钓鱼触电、警钟铭记
发布时间:2022-03-18信息来源:信息部
案情简介:王某与朋友前往鱼塘钓鱼的过程中,钓线触碰到110KV电力线路,导致王某触电受伤。
案发时,王某触电受伤5米处有禁止钓鱼的警示标志,该线路对地距离满足安全生产的标准,王某垂钓过程中,无视警示提醒,自认为周遭环境足够安全,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。
案情分析:本案中王某钓鱼触电受伤,花费医疗费用达20万元,经伤残评定,认定残疾等级为全身9级,双手7级残废,供电企业线路符合安全规程的相应标准,并且王某触电地点5米之内就有落地式的“禁止钓鱼”字样的警示标志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》第七十三条规定,本案系高压电致人损害的侵权案件,损害事实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,且事故的损害不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,经营者或产权人就应承担无过错责任。
案件提示:
1、高压线路下方或者周围禁止垂钓。
2、触电受伤自身承担相应责任,并不是供电企业完全承担赔偿责任,同时触电烧伤轻则残疾,重则死亡。
钓鱼需留心,确保安全为大家,钓鱼是令人身心舒畅的一项活动,切莫让自己的疏忽大意毁了自己和家人的一生。




